关于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学院(部)评估和专业评 估的通知
各单位、各部门: 根据《关于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学院(部)评估和专业评 估的通知》(兰财大评估办字〔2023〕4 号)要求,学校已 顺利完成学院(部)评估和专业评估自评阶段和学校评估阶 段工作,现决定召开学院(部)评估和专业评估总结暨整改 动员大会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会议时间、地点 时间:2024 年 1 月 16 日(星期二)上午 9:00 地点:和平校区润德楼博雅堂
二、参会人员 校领导,各学院(部)领导班子成员及教学秘书,学校 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,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全体 人员。
三、会议安排
1.副校长苏孜作学院(部)评估和专业评估工作总结。
2.学院(部)院长(主任)汇报。
3.校领导讲话。
四、相关要求 各学院(部)院长(主任)要围绕本次学院(部)评估